凯发k8手机客户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原版
债券发行★★ღ!凯发官网入口首页★★ღ!生物环保★★ღ!太阳能★★ღ,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ღ,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ღ,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ღ、《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ღ,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ღ、中国人民银行凯发k8手机客户端★★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ღ,经国务院批准★★ღ,现予公布★★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ღ。
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ღ,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ღ,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ღ、《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凯发k8手机客户端★★ღ,制定本办法★★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ღ,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ღ,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ღ。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ღ。
第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ღ、流动性★★ღ、收益性为经营原则★★ღ,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ღ。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ღ、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ღ,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ღ,并遵守合同的约定★★ღ。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ღ,应当遵守法律★★ღ、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ღ,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ღ。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ღ,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ღ。
第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ღ。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ღ、退出★★ღ、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ღ,并向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ღ。
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ღ,由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ღ,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ღ,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ღ,法律★★ღ、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ღ。
第十条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ღ,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ღ。
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事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ღ,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ღ,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ღ。
第十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跨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ღ,应当征得该融资性担保公司所在地监管部门同意★★ღ,并经拟设立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管部门审查批准★★ღ。
第十四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因分立★★ღ、合并或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原版澳盘★★ღ,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ღ,并凭批准文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ღ。
第十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ღ,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市场秩序★★ღ、损害公众利益的★★ღ,由监管部门予以撤销凯发k8手机客户端★★ღ。法律★★ღ、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ღ。
第十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解散或被撤销的★★ღ,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ღ,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ღ。监管部门监督其清算过程★★ღ。
第十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ღ,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ღ,应当依法实施破产★★ღ。
第二十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ღ,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ღ:
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前款规定的条件外★★ღ,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ღ,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ღ。
第二十二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ღ,完善议事规则原版澳盘★★ღ、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ღ。
第二十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ღ、决策程序★★ღ、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ღ,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ღ,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原版澳盘★★ღ。
跨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设立首席合规官和首席风险官凯发k8手机客户端★★ღ。首席合规官★★ღ、首席风险官应当由取得律师或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资格★★ღ,并具有融资性担保或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ღ。
第二十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ღ,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ღ。
第二十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原版澳盘★★ღ,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ღ,由融资性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自主协商确定★★ღ,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ღ。
第二十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ღ,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ღ,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ღ。
第二十九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ღ,限于国债★★ღ、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凯发k8手机客户端★★ღ,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ღ。
第三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ღ,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ღ。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ღ,实行差额提取★★ღ。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ღ。
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ღ,提出调高担保赔偿准备金比例的要求★★ღ。
第三十二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债权人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业务关系★★ღ,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ღ。
第三十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办理融资性担保业务★★ღ,应当与被担保人约定在担保期间可持续获得相关信息并有权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ღ。
第三十四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债权人应当建立担保期间被担保人相关信息的交换机制★★ღ,加强对被担保人的信用辅导和监督★★ღ,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ღ。
第三十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ღ,将公司治理情况★★ღ、财务会计报告★★ღ、风险管理状况★★ღ、资本金构成及运用情况★★ღ、担保业务总体情况等信息告知相关债权人★★ღ。
第三十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息资料收集★★ღ、整理★★ღ、统计分析制度和监管记分制度★★ღ,对经营及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ღ,并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所监管融资性担保公司上一年度机构概览报告★★ღ。
第三十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经营报告★★ღ、财务会计报告★★ღ、合法合规报告等文件和资料★★ღ。
第三十九条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ღ,有权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专项资料★★ღ,或约见其董事★★ღ、监事★★ღ、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ღ,要求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或进行必要的整改★★ღ。
第四十条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ღ,可以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ღ,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予以配合★★ღ,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ღ、资料★★ღ。
第四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担保诈骗★★ღ、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ღ,以及董事★★ღ、监事★★ღ、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法★★ღ、违规等重大事件时★★ღ,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ღ。
第四十四条监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融资性担保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ღ、报告和处置制度★★ღ,制定融资性担保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ღ,明确处置机构及其职责★★ღ、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ღ,及时★★ღ、有效地处置融资性担保行业突发事件★★ღ。
第四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当于每年年末全面分析评估本辖区融资性担保行业年度发展和监管情况★★ღ,并于每年2月底前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和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本辖区上一年度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情况和监管情况★★ღ。
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和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本辖区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原版澳盘★★ღ。
第四十七条征信管理部门应当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有关信息纳入征信管理体系★★ღ,并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查询相关信息提供服务★★ღ。
第四十八条监管部门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依法给予行政处分★★ღ;构成犯罪的★★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
第四十九条融资性担保公司违反法律★★ღ、法规及本办法规定★★ღ,有关法律★★ღ、法规有处罚规定的★★ღ,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ღ;有关法律★★ღ、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ღ,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ღ,可以给予警告★★ღ、罚款★★ღ;构成犯罪的★★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ღ,擅自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ღ,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处罚★★ღ;擅自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的★★ღ,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ღ,依法予以处罚★★ღ。
第五十一条公司制以外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ღ,具体实施办法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原版澳盘★★ღ,并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备案★★ღ。
融资性再担保机构管理办法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原版澳盘★★ღ,并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备案★★ღ。
第五十二条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备案★★ღ。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凯发k8手机客户端★★ღ,应当在2011年3月31日前达到本办法规定的要求★★ღ。具体规范整顿方案★★ღ,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ღ。